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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司注册资金诚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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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复工复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税务总局2020年4月30日


为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实施期限公告如下: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的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1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税务总局2020年5月15日





为职工缴纳的补充保险、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所得税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保险费,在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同时根据财税〔2009〕27号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公司注册资金,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支持农村金融发展

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三、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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